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今天召开,审议通过了2015年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启动等事项。
据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将于今年上半年推出,具有青岛户籍的职工在省内其它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我市自住住房时,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职工购房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