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福州狗窖性奴案近日宣判,郭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被福州晋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判决后郭某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2013年7月29日,福州新店镇爆出一起拘禁案。郭某1965年生,河南省孟津县人,高中文化。来福州后,他与妻子开了一家演艺公司。据郭某交代,2013年7月,他租下农科院后山一个院子养狗,叫人在院里及屋里各挖了一个地窖,准备养蛇、变色龙等冷血动物。并用欺骗手段,将两名女子拘禁在地窖里,准备当作长期发泄性欲的工具。她们一个是15岁少女小丽,一个是夜场桑拿女子曹某。郭某用铁链将小丽与曹某锁住,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要求两人与其发生性关系。郭某还向被害人曹某索要钱财,并在逃离现场时,一并带走了两被害人的手机。直到2013年10月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