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被冤杀18年后 父母获国家赔偿206万元  14-12-31     视频长度: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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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号,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已于今天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