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青岛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计划》提出的建立特殊职业教育实训和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特教生活费财政补贴、建设全纳教育资源中心、随班就读延伸至幼儿园等四项改革举措在全省领先。
《计划》提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逐步在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职业高中班,推行“9+3”教育模式。依托即墨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1处全市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实训和综合实践教育基地,为残疾学生步入社会提供保障。
从2015年春季开始,市本级学校学生生活费财政补贴每生每年不低于5000元,交通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并确保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不低于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8倍标准拨付,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中小学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2015年在青岛市中心聋校建立全市全纳教育资源中心,指导和评估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全纳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早期救治、康复与教育紧密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模式;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要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扩大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规模。到2016年,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