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取件,送货到家,如今快递给许多人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然而夏女士前几天的一段经历却没想象中的美好。四天前,市民夏女士的父亲从滕州给她寄来一部手机,一天后,快递就到了青岛,夏女士高高兴兴去取件。没想到,里面的东西,却来了个大变身。
这个纸盒就是夏女士的父亲从滕州给她寄来的快件,然而夏女士把它翻了个底朝天,除了几张包装用的汽泡纸,里面就只剩一些废报纸,压根就没见着手机。
这个快递是17号下午送来的,虽然当时夏女士就在单位,但快递员还是把包裹寄存在了楼下的速递易寄存设备中,等她接到短信通知,到楼下取出包裹后,里面的东西让她大吃一惊。
由于夏女士不会使用速递易,于是她请教了旁边另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并当着他的面,拆开了包裹。夏女士说,由于父亲使用的是申通快递,一看东西不对,她立即找来了负责送货的快递员小迟。小迟表示,夏女士的东西很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被掉包了,他会尽快上报公司。
就这样三天过去了,夏女士的手机到底去哪儿了?直到目前,对方依然没给出明确的答复。那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纰漏?夏女士再次拨通了快递员小迟的电话。
小迟觉得,掉包的是滕州公司的快递员,夏女士应该直接找他们。
大家选择快递,看重的就是公司的口碑和信誉,然而青岛、滕州两地的申通快递,却一直在互相推脱。一部手机引发的扯皮之争。到底谁应该为夏女士的损失负责?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胜帅,刘律师表示,夏女士的父亲在滕州寄送手机时,就已经和申通快递形成了邮寄合同关系。由于对方没履行保证运输物品安全到达的义务,快递公司应该承担违约的责任。作为申通公司青岛地区的代表,夏女士可以直接向青岛申通公司进行索赔,至于责任问题,应由申通公司内部解决,如确认为滕州快递公司的责任,那么,青岛公司可向对方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