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出台《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15年1月1号起正式实施。
不同行业根据工伤风险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行业。《办法》实施后,参保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率将由现在的三个行业基准费率细化为三类九档。其中,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仍按原行业基准费率缴费。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根据当年工伤发生情况和工伤保险支缴率不同,实行费率下降或上浮,一年浮动一次。
《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工伤保险费率杠杆作用,提高用人单位工伤预防意识,降低工伤发生率,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