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青岛持之以恒纠“四风” 惩治腐败零容忍  14-12-02     视频长度: 0:1:56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青岛新闻 正文
  

记者今天从我市纠正“四风”及惩治腐败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促进了党风政风好转和“廉洁青岛”建设。

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监督执纪问责不含糊、不退缩、不手软,着力整治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1至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0起,处理336人,涉及县处级13人,乡科级3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人,涉及县处级9人,乡科级干部94人。先后4次通报了为子女大办婚礼收受礼金、收受购物卡、公款内部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32起典型违纪违规问题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今年以来,我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419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7099件(次);立案846件,其中大要案314件,同比上升62%;处分923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0人,有9名市管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从查办案件情况看,公安、建设、教育等重点领域案件较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较多,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比较典型,经济违纪违法问题往往伴随着生活作风腐化,有的违纪违法时间跨度长、次数多,“涉房”问题,特别是收受房产、低价购房问题比较突出,节日“人情交往式”腐败特征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