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栏目曾报道了不少因为房屋、商铺买卖租赁而引起的纠纷。今天上午9点半,市南法院在珠海路街道海口路社区又开庭审理了一起商铺租赁纠纷案。
被告人王泉,六年前在香港中路附近的服装城盘下了一家店铺做服装生意,当时她付给对方13万元的转让金。今年3月份,王泉被查出患上了尿毒症,由于无力经营店铺,所以她就上网打算把店租出去。
今年6月27号,王泉原本和对方约好了要交定金、签合同,可一见面,对方却说拿不出两万块钱来。当天下午,就在王泉到医院做透析的时候,对方又打来电话,说钱已经凑齐,让王泉立刻来拿。于是,王泉就委托妹妹王群去取钱,并代她签合同。
一方坚持要租店,另一方却不想租,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王泉所在的商城得知了她私自转让店铺的事情,直接就把店收了回去。朱女士交了八千元定金却没租到店,于是就把王泉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泉双倍返还定金。
经调解,王泉最终支付给朱女士13000元作为补偿,其中2014年10月22号前要一次性支付5000元,剩余的款项分期付清。
据了解,截止到今年9月份,市南区法院已审理类似的房屋、商铺买卖租赁纠纷案300多起,而香港中路商圈附近,是此类案件较集中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