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报道了胶州的小徐,通过德邦物流托运了几件行李,结果托运的电子产品坏的坏丢的丢,虽然保价3000块钱,但是物流公司只给赔付300多元,这样的结果小徐不能接受。几天过去了,事情有进展了吗?
昨天,小徐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德邦物流胶西营业点的经理给出了最终处理结果,赔付金额最多只能是1000元,小徐当即表示不能接受,可之后就再没了下文。
大学刚毕业的小徐通过德邦物流发了7件行李,其中最贵重的就是笔记本电脑和一些电子零件,可偏偏是这两样发生了破损。发件之初,小徐特意保价3000元,但如今东西受损,物流公司的赔偿,却迟迟不让他满意。
物流公司认为,保价3000元是七件行李的全部保价,不可能只针对于哪一件,赔偿1000元,已经到顶了。可小徐想不通,保价保价,当然是针对于最贵重的物品,难不成自己还会去为那些杂物保价?
物流行业的保价,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小徐电脑的损坏,又该如何赔偿呢?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市区内多家德邦物流营业点,寻找答案。
多家物流点的说法都一样,保价费按照千分之四来收取,至于这个货物的价值,可以由发货人自己来定。只不过,一票物流单的保价也是有学问的。
那么如果在运输过程中,一单货其中的几件出现了损坏,又该怎么赔偿呢?连工作人员都说不清,赔付的具体标准是什么,给多给少,都是跟着感觉走。如此一来,客户和物流公司,不出现纠纷都难。记者随后咨询了青岛邮政管理局,类似的纠纷,有没有合理的解决方法呢?
记者随后又拨打了12345政务热线。工作人员说,当前交通委下设的物流发展处一般只负责物流仓库的审批,对物流纠纷的监管,眼下还只是一个空白。
小徐之所以保价3000块钱,看出来东西确实很有价值,目前的结果,小徐肯定想不到。记者随后咨询了律师,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发生快件的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情况,物流公司应当按照丢失物品价值所占保价金额的比例来赔偿,翻译一下就是,一包货物,总共保了3000块钱,那么看里面几件物品的价值,贵重的就赔多一些,不值钱的就少些,基于这个基础,我们希望双方能再努力协商一下。我估计关于物流的纠纷和监管问题,近几年一定还会再出现,这种现实也督促我们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权责能再完善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