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人租金没收齐 车还要不回  14-07-06     视频长度: 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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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从河南濮阳来青岛做生意的葛先生给《今日》打来热线说,自己去年把一辆工程车租给了青岛的王先生,将近一年了,不仅租金没收齐,车也要不回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葛先生说,算上两万块钱的押金和一个月租金,再加上中间零零碎碎要到的钱,到现在为止,租车的王先生一共给了他三万一千二百元钱。

记者从葛先生提供的合同看到,租赁期限是从2013年7月27日到2014年7月27日。租金每月七千元,一月一付,如果乙方王先生未按时交纳租金,押金作废,车辆收回。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到了租车的王先生。“本身不是咱的车,咱也不能认是吧。我用了两个月,他不给我退,再说这个车年岁有点大,而且没给我配司机,合同你看了吧,我又是个生手,我这两个月就没办法了,我不挣钱我还赔,还修车乱七八糟的,一直不给我退,这个车还没保险,你说我怎么办?”

记者在合同里的确看到有一个附加条件:车辆强制险由甲方葛先生承担;车辆维修一切费用由乙方王先生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甲方配备司机费用由乙方负责。葛先生承认没有配备司机,但是对于保险的事情却有不同看法。“律师说,车在他手里边,给他的时间有保险,有三个月的保险,是有效的,他没按时交纳租金违约在先,你可以收回车辆。”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由于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是希望两方都好好考虑考虑,没有必要把事情搞得太僵,无法收场,对谁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