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回到市区,再说说陆路交通。现在青岛的机动车是越来越多,车多代表生活水平好,由此也带来一些负面的效应,比如车多路堵,比如交通事故增加,虽然小刮小蹭,有快速理赔,但免不了有些车主对责任赔偿有争议,协商不成怎么办,只能走司法程序,特别费时费神。
青岛市的机动车保有量,目前已经接近200万,车辆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攀升。近几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已经成了法院的常客。今天上午,中院在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中,选取了十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审判长徐奎浩介绍:“这十个案例比较典型,包括肇事逃逸、未投交强险如何处理、商业第三者险里面的相关问题的处理,通过案例提高当事人法律意识,尤其是维权意识。”
在通报的典型案例中,一起“未实际接触事故”案情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孙某驾驶车辆右转时未打转向灯,邵某驾驶着电动车紧跟其后不慎摔倒,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时,两车并没有实际接触。按照部分人的想法,事故车辆没有刮蹭碰撞,电动车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了。可案件的判决,却出乎意外。
徐审判长说,这次通报的案件中,多数都围绕着商业保险,自从前年商业保险纳入民事判决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工作,也越来越有难度。
为了加快事故的处理效率,降低发案数,相关部门也采取了新举措。青岛中院跟市司法局、市保监局、市公安局还有仲裁委员会将搞联动调解机制,通过这种渠道来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案数,提高调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