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对小餐饮单位监管  14-06-04     视频长度: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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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有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对小餐饮单位全面开展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标准,保障市民餐饮消费安全。据介绍,目前我市共有无证小餐饮单位1万余家,以小型餐馆和小吃店居多,本次整治的重点是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基本特征,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在30座以下)、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含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小餐饮单位。

根据规定,小餐饮经营者应有经营场所有效产权证明,食品处理区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一般不得小于8平方米,要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以及食品冷藏、冷冻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