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车位4天车被锁 对方要收300元  14-05-23     视频长度: 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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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出门经常会遇上找不到停车位的时候,有人就会把车停在一些路边单位的停车位上。可这样蹭车位,也容易引来麻烦。市民徐女士就碰到了麻烦,她前几天把车停在了黄岛区一家单位的大院里,结果车被锁到了今天,一直没法开走。怎么回事?

许女士所说的单位,就在黄岛区油港一路上。记者看到,这里的院子并不大,前后大约有10个车位,许女士的面包车右后轮被紧紧锁住,和几辆车并排停在办公楼前面。

许女士说,当时见到车被锁,她赶紧去找单位负责人。对方表示,他们的停车场并不对外开放,许女士这样占用停车位,要按照一天15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一共600元。许女士承认自己来蹭车位确实不对,可600块钱太多了,经过协商,对方降到了300元,许女士同意了,但要对方开收据。许女士,市民:我说你给我开发票或者开罚款,这个没有,你给我打个白条,你自己写吧,我们这里没有。我说没有,交的钱是罚款呢还是违章还是怎么呢。他说没有,要写你自己写,就交300块钱就行了。

随后,记者和许女士一起,找到了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我们就没有开单子的权利,我们就开不出单子来。我们收费的权力是内部规定的。

说到被蹭车位,这位负责人也很无奈。他说,经常会有外来车辆停在他们院里,干扰了正常工作,而且许女士一停就是好几天,又没有留联系方式,要她交罚款,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对方单位负责人:我们这个罚款也不是要罚她,但是就你不这么说,肯定没有这个效果。

最后,经过记者协调,许女士保证以后不会再把车停在这里,负责人也同意把锁打开,让许女士把车开走。

那么,外来车辆占用临街单位停车位,被索要费用,有相关法律依据吗?记者电话咨询了黄岛区法制办,黄岛区法制办工作人员:罚款是不应该的,他没有权力,罚款是行政机关的权力。处罚是不行,但要求你交一定的使用费是可以的,毕竟是别人的东西。你使用他的东西交一定使用费。但他不能把你的车扣了收一个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