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交房业主难拿违约金 开发商称用地下室和车位优惠来抵  14-05-13     视频长度: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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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12一大早,一二百名业主齐聚灵山卫滨海大道的小区售楼处,原以为姗姗来迟的新房终于可以交付了,没想到又被忽悠的不轻。

交房现场只有几个售楼小姐,拿不出交房的相关手续,负责人也不见踪影。而这已经不是业主们第一次被忽悠了。按照售房合同,小区早在2013年12月31号,就应该交付。今年一月份和五一,开发商曾多次通知业主来收房,等大家来了之后却发现,小区不符合交房条件。

当时,部分业主急用房子,选择了收房。大部分人都选择了延期交房,接受开发商赔付违约金。

5月12号,业主们再次来到小区售楼处来收房,却发现开发商依然提供不出相关手续。更让人气愤的是,说好的违约金,也变了说法。

不买车位或者储藏室,就不给违约金,开发商的答复让业主炸了锅,不仅如此,按照开发商的定价,一个车位12万,优惠1万,抵违约金。但实际上,周围小区的车位,根本达就不到这个价位。为了弄清楚情况,记者随后来到小区售楼处。前台工作人员一看,扭头就走。

经理不在,屋里面的又是谁?这回,营销负责人赵先生终于露面了。

赵先生解释说,用地下室和车位的优惠来抵违约金,是为了业主考虑,以后小区车位会供不应求。但当时没有考虑到很多人不买车位和地下室。那么这个车位价格为啥比周边高出不少呢?

赵先生坦承,开发商交房手续不全。具体什么手续,也不愿多说。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先后来到开发区香江路上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江山路上的建管局,找到相关负责人。

王科长说,小区强制交房,已经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目前他们已经介入调查,如果交房人数超过50%,处以5万元罚款,50%以下,将处以1万元罚款。至于违约金的事情,业主们可以跟开发商协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我还是觉得风险应该规避在买房之前,一个项目能不能开工,取决于开发商有没有能力,如果能把一些只认钱而忽略社会责任的企业,踢出房地产行业,那我们买房,也不会遭遇这些无奈了。希望房地产市场的改变,早点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