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企尊重中国判决 向中方支付2.4亿人民币赔偿金  14-04-24     视频长度: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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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8点半,上海海事法院审查后下达裁定,解除对日商三井株式会社所有的一搜货船的扣押。据了解,本月19日,上海海事法院扣押了日商三井株式会社一搜28万吨货轮,以赔偿二战时中国公司的损失。此次事件的起因,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原中威轮船公司所有人陈顺通的儿子陈怡群,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进行的一场诉讼,要求三井商船株式会社赔偿1936年租借未还的“顺丰”和“新太平”两艘轮船的损失,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中威船案”。东京地方法院1974年终审判决,以本案已经超过了“诉讼时限”为由,驳回了陈怡群的起诉。1988年,陈怡群的儿子在上海海事法庭再次起诉三井商船株式会社。2007年12月7日,上海海事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要求被告三井株式会社赔偿原告1.9亿元人民币。对此,无论是日本政府还是三井株式会社均坚持“根据战后中日四个联合公报的精神,中方已放弃了战争赔偿权利”的口径,丝毫不肯做出让步。而在昨天,被扣押货船的日商三井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支付了40亿日元(约合2.44亿元人民币),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尽快解决被扣货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