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奉化一幢仅20年房龄的居民楼突然倒塌,建筑质量问题再次引发关注。几天来,种种疑团萦绕在公众心头:究竟是设计施工时埋下的“苦果”?还是居民使用不当所致?按照70年的房屋产权来说,原本正处青壮年时期的房子为什么会突然倒塌呢?详细情况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去了趟菜场,家住浙江省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小区31幢的李女士发现,对面29幢居民楼已经变成了废墟,而就在刚才,她还在提醒着楼上的居民赶紧下来。
4月4日上午9点,浙江省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小区29幢居民楼发生倒塌,造成1死6伤。单先生的哥哥被埋在废墟下近9个小时。
居敬小区位于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社区,离奉化市政府直线距离仅一公里之遥,是当地最早建成的一批商品房。坍塌的房屋是1994年7月由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象山第一建设公司施工,奉化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属砖混结构,整幢楼共有40户住户,坍塌的是西边的一个半单元,共15户。
对此,奉化市建设局局长袁义琛解释说,从2012年开始,奉化市对全市范围内的危房进行了排查,29号楼这幢危房楼是2013年年底刚刚发现的。2013年12月和2014年1月,他们两次邀请了鉴定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C级危房。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级为局部危险房,不需要楼内居民撤离,只要加固或进行局部改造后就可以继续入住。2014年1月22日,他们将奉化市防危安全办公室出具的危房通知书和报告一并告知了锦屏街道,街道随后也拿出了初步的加固方案,没想到方案还没实施,楼房就倒塌了。
不过,有小区居民反映,其实加固方案早就出来了,只是对于四五百万的加固费用该由谁出,居民和政府部门之间存在分歧。29幢的居民表示,我买的房子是70年产权,现在20年不到就残败不堪,这是质量问题,应该由政府负责。而在街道和社区看来,根据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显示,29幢至少有10户人家对承重墙私自拆改导致楼房结构破坏,作为房子的主体居民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以及相应的维修资金。正当双方僵持不下时,29幢轰然倒塌。对此,袁义琛局长表示并不知情。
小区居民反映,去年10月,受台风“菲特”影响,奉化市普降大雨,居敬小区多处积水,29幢楼下的积水一度达到了三四十厘米深。雨水消散后,他们就发现楼房西侧墙体开裂,并伴有水泥脱落。居民多次向各部门反映,可始终没有得到重视。
裘先生在离倒塌的29幢居民楼不远处开了一家小卖部,他告诉记者,最近几个月,他们能清晰的看到楼房的钢筋被逐渐压弯。其实,早在去年年初,29幢的居民就发现楼房存在安全隐患,开始向各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重视和解决,相关部门只是派人来检测一下。甚至在楼房倒塌的前一天,还有相关人员过来说,房子能住,是安全的。
据了解,建成只有20年左右的房子突然倒塌,在奉化市锦屏街道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09年9月5日凌晨,锦屏街道南门社区西溪路5幢坍塌半边。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以主体结构确定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那么,房龄仅20年的房子为什么会突然倒塌,我们的房子为什么会如此短寿呢?
有着近三十年建筑设计经验的陈旭伟表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了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确实建造了一批“快餐式”的房子。不少房地产企业追求“当年拿地、当年开工、当年建成或销售”,在这种背景下,规划、设计很难做到“慢工出细活”,很多建筑工人甚至来不及学习建筑常识,就从“稻田”直接上了脚手架。在一些地方,甚至10多天就出一个项目方案,“快速、简单、粗糙”成了通病。这样一些先天不足的“早产儿”,就在仍待完善的监理制度下走向了市场。
不过,陈旭伟表示,除了规划设计和建筑质量以外,建筑寿命的长短也取决于住户的居住态度和方式。在我国,破墙开店、野蛮装修屡见不鲜,而砖混结构“免疫力”很低,稍有不慎就会伤筋动骨,危及房屋的寿命。
针对奉化市居民楼坍塌一事,4月11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垮塌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如此看来,一些建筑之所以“短命”,除了质量不合格的硬伤,还有一些人为因素。要想切实提升建筑质量,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除了严把工程质量的关口,建立起质量安全方面的“终身追责”制度外,还要加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教育,禁止破坏性装修,以免伤及房屋结构,给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此外,各地相关部门还应加强监管,尽快对所辖城市的老旧楼房进行全面普查,最大可能地消除那些“未老先衰”房屋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