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有偿家教 民办学校教师也纳入监管范围  14-04-03     视频长度: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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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市教育局公布了治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的草案,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今天,这项规定正式出台,并将从2014年4月16日起正式施行。有偿家教情节严重的在职老师,将被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

《规定》所指教师为本市范围内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职教师,也包括民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包括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的有偿补课,以及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的有偿补课。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直至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

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监管不严的普通中小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鼓励教师在校内利用课余时间为有补课需求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学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可适当给予加班补助。

市教育局有偿补课举报电话:85912915,市教育局投诉电话:8591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