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涉及妇女权益民事案件  14-03-03     视频长度: 0:2:23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今日 正文
  
滚动

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的家暴片段给不少人心有余悸,也让婚姻中女性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成了当今社会的一个热点。今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市十件典型性的,涉及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其中第一个就是全省首例涉及“家暴禁止令”的案件。

家暴禁止令自2012年3月7号发布以来,尽管各区、市法院婚姻案件几乎每天都有,但目前也只发布了一例。除了受害人“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难以进行认定也是主要的原因。

姜蓉介绍,证据可以是医院的病例、公安部门的鉴定或报案记录,也可以是到妇联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的记录,这些都会被相关部门留存,有助于申请家暴禁止令。

家暴禁止令作为一种法律裁判文书,除了对当事人有震慑作用,如果拒不履行,法院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除了家暴问题,市中院还通报了女性离婚后经济帮助,精神赡养义务等典型案件,便于女性维护合法权益。2013年,全市法院共为女性当事人的623件案件,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费用共计11.2万。2014年,市中院与市妇联共同建立了化解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专门成立“家事心语工作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引导理性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