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9月1号起,省内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学术型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不超过10000元。省属高校专业型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博士不超过13000元。“211”、“985”工程建设高校专业型硕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2014年秋季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