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教育局公布了《治理中小学老师有偿家教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老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最终将予以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有偿家教是老师在家开办小课堂。而规定实行后,老师在培训机构做兼职也是明令禁止的。那么,现在岛城培训机构里有没有公办老师呢?
上午,记者来到香港路上的一家知名培训机构,听说记者想给孩子找辅导老师,工作人员热情地介绍起来。工作人员说,有不少公办学校的名师和他们签约,不过相对于专职老师而言,公办老师的收费会高一些,而且还要提前预约。
那么公办老师在培训机构代课是不是只是少数现象呢,记者上网搜索了一下,发现有不少以中小学生为主的培训机构,都在打着有公办学校名师为师资力量的招牌来吸引学生。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规定》从现在起到2月17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按照规定,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等从事有偿家教的,取消其称号及待遇。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监管不严的学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等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