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是上帝,这句话真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即墨市民小江,相中了一套房,这定金都交上了,没想到开发商反悔了。
房子位于即墨市嵩山三路七号,佳源都市18号楼2单元2301室。既然这么有眼缘,小江就在二十六号当天交上了2万元的定金,签订一份商品房定购协议书。
啥?合同刚签一天,开发商就变卦了?小江不答应,俺这手里的合同,难道是一张废纸?
合同里明确写着:“出卖人如果违约,需要支付给买受人双倍定金”,也就是说,开发商青岛正沃实业有限公司一旦违约,要支付给小江四万元。可销售经理语气强硬,只答应再购房时优惠5000,这种蛮不讲理的态度,让小江十分火大。
事情究竟是不是象小江说的这样,记者决定去佳源都市售楼处走一趟。
就在工作人员帮忙联系领导的时间里,突然几个陌生人向记者和小江发难。
这位带头阻扰记者采访的,正是楼盘的销售经理,正常采访被打算,对方为何情绪如此激动呢?
记者出示了证件,对方还是不配合,采访一时无法继续。
这边正说着呢,开发商的一位负责人赶来了现场。
既然已经签了订购合同,为什么房子还会卖给别人?面对记者的提问,开发商负责人并没有作答。
开发商负责人带着小江进了一间房间,工作人员把记者拦在门外,大约一个小时候,终于有了结果。
一个小时里,开发商究竟和小江谈了什么?记者无从得知。如果真是误会一场,那问题又出在哪里呢?
就在记者准备离开时,开发商销售经理又意外的追了出来,坚持坐进了采访车里。
销售经理不肯离开,无奈之下,记者只好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