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报道了李新玉和李尚伟的合同纠纷,这事关系的可不止两个人,在节目播出之后,西沙部村的村民跟我们说,他们担心,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
村民说,这些地,他们从多年前就开始陆续使用了,后来因为河道改造,根据情况进行了补偿。可村民们没想到,现在又出来一个合同的问题。
李新玉说,2007年11月,他和西沙埠村委签订了村东96亩河滩土地的承包经营协议。经营期限50年,一次性缴纳96万的土地承包费。2013年秋季,李新玉发现西沙埠村的村民李尚伟手里也有一份合同,同样一块地,怎么会有两份承包合同呢?记者找到沽河办事处的党工委副书记,了解情况。
同样一块地,几份承包合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关于合同是怎么签订的?费用交了多少?交给了谁?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落实,但因为这几份合同签订的时候,很多村民还在使用这块地,大家担心,合同的问题,会不会对补偿金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