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14-01-11     视频长度: 0:3:36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今日 正文
  
滚动

近期,青岛市纪委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和群众举报,对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购买礼品的情况依然严重,并通报了10起典型问题。

这十起典型问题是:

1.市南区卫生局公款购买年礼问题。

处理意见:责成市南区委给予市南区卫生局副调研员张文家(时任办公室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南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区卫生局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2.市北区人防办违反规定公款购买海产品问题。

处理意见:责成市北区委给予区人防办主任高墩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规购买的海产品;市北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区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3.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借考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问题。

处理意见:责成李沧区委给予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加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沧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该街道党工委书记诫勉谈话。

4.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

处理意见:责成崂山区委给予区人社局局长苗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区人社局参加宴请的人员退还超过标准的费用;崂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区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5.城阳区贸促会违规公款购买物品问题。

处理意见:责成城阳区政府给予区贸促会会长朴松花行政记过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还全部费用;城阳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区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6.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公款内部聚餐问题。

处理意见:责成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该局稽查大队大队长梁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聚餐费用;开发区纪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开发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7.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公款购买海产品问题。

处理意见:责成即墨市委给予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张启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购买海产品的全部费用;即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8.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违规公款购买发放实物问题。

处理意见:责成胶州市委给予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洪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有关人员退回相应的购物费用;胶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胶州市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9.平度市招商局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

处理意见:责成平度市委给予该市招商局局长刘洪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收回购买购物卡的费用;平度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市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10.莱西市水利局公款装饰装潢公务用车问题。

处理意见:责成莱西市委给予莱西市水利局局长张言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相应的费用;莱西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莱西市政府分管领导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