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号起,《青岛市价格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
条例实施有几天了,岛城各家饭店都按照规定做了吗?稍后的节目中将播出记者的调查采访。
有人或许认为,不就是一两块钱、至于这么较真吗?但也有人觉得,如果大家都不较真,无异于助长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那么,对此您怎么看,您有没有“被消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