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斤短两”的玉镯 重新检测重量少了20克  13-12-27     视频长度: 0:3:51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今日 正文
  
滚动

今天,家住城阳的邓女士给我们打来热线说,11月份,她在一家商场的金大福翡翠物语柜台上,买了一只玉手镯。买回家后,邓女士一直没舍得戴。12月中旬,她戴上手镯后,发现有点大,于是就准备拿着发票和镯子,去柜台上换。可就在这换镯子的过程中,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眼前这只玉镯,是邓女士在11月份购买的。在厂家出具的珠宝鉴定证书上,明确写着饰品名称为“翡翠手镯”,总重量“86.08克”,属于“A货翡翠”。12月中旬,因为觉得镯子有点大,邓女士便戴着它准备到专柜上去换。可谁知就在换镯子的过程中,邓女士意外发现,这只玉镯竟然“缺斤短两”。

邓女士说,她先后多次到商场协商退货,厂家都没同意。邓女士随后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并且到青岛市黄金珠宝饰品监督检验站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镯子的重量只有“66.158克”。依据邓女士购买手镯的发票,以及检测报告,工商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解,建议厂家对手镯进行退货处理,并且赔付邓女士手镯的差价及往返交通费1000元。不过厂家的回答,让邓女士很不满意。

今天中午,邓女士再次找到了售卖手镯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不退货,就是因为无法确认镯子是从专柜里卖出去的。

工商部门表示,他们已经对柜台上的玉器进行了称重,尚未发现其他首饰有“缺斤短两”的现象。至于这只玉镯为何会“缩水”,工作人员表示还需进一步调查。最终,经过协调,商场决定先为邓女士办理退货。

记者事后也咨询了业内人士,他们表示,一般的玉石鉴定书上都会标明玉镯的重量,这是因为消费者一旦需要维权的时候,凭玉镯的卖相,很难说明玉镯出自哪里,但如果重量和鉴定书上的标识相同,基本就可以确定玉镯的出处了。在这里也要提醒消费者,虽然玉石不像金银那样按克数计价,但在购买时,最好还是要称重,以免遇到邓女士这样的情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