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结果昨天揭晓,青岛在省会和副省级文明城市中位列第二,较去年上升了一个位次。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年为一个周期,第四轮工作周期为2012年至2014年。目前,青岛2012年和2013年的测评成绩综合得分,已超过其他省会和副省级城市名列首位,为明年再创佳绩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文明赢得尊重,同铸美好心灵,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扎实推进第四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四德”工程,组织开展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月评文明市民、“感动青岛”、道德模范巡讲、社区大舞台、文明服务窗口和服务明星评选、“学习雷锋精神 做有道德的人”等系列活动,加强“道德讲堂”建设,深入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优化公共秩序,建立了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队伍,进行常态化劝诫引导,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我市有10人荣获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和提名奖,5人荣获“中国好人榜”身边好人,48人当选“山东好人”,6人当选“山东好人每周之星”,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良好的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