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将在市区范围内实施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补助政策,加快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补助范围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等五区和青岛开发区、高新区,补助项目为2013年至2015年完成的每小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改造项目。其中,热电及供热企业补助额不超过每蒸吨5.1万元,补助总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60%;其他工业企业补助额不超过每蒸吨4.5万元,补助总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