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今天公布了对部分羊绒羊毛商品的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30件样品中有17件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达56.67%。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青岛市纺织纤维检验所,依据相关国家技术规范和专业标准,对样品的纤维成分含量、标识、色牢度、甲醛含量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10项指标进行了检验。
在对纤维成分含量指标的检验中,有16件样品的纤维成分含量实测情况与吊牌标注不符。在产品标识指标的检验中,有6件样品存在吊牌标注不规范的情况,另有一件样品色牢度指标不符合国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