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14年1月1号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我市营改增也将同步扩围。
根据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的新情况,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或邮政业服务适用11%税率;规定铁路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按照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延续铁路运输服务、邮政业服务原营业税优惠政策。
目前,我市有近4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截至11月末,岛城纳税人受益营改增减税达4.6亿元,四成一般纳税人实现减税,绝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有力地促进了服务业发展,推动了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目前我市财税部门已紧锣密鼓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即日起,相关试点纳税人可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