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金融办了解到,中国银监会日前新增青岛等10个城市作为消费金融试点城市,青岛由此成为全国第二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市民“借钱消费”增添新渠道。
所谓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根据银监会办法规定,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消费金融公司一大主营业务,房贷和车贷则不属于消费金融公司的发放范围。在贷款额度上,银监会规定将消费贷款额度限制从原来的“借款人月收入5倍”变更为更具可操作性的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