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官员强奸幼女案 小女孩离4岁生日只有3天遭遇不测  13-12-16     视频长度: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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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多月前,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发生了一起官员强奸幼女案件,一名50岁的当地干部将一名不到4岁的小女孩抱到家中实施强奸。案件本身令人发指,而随之而来的法院审判更是将此事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大关县地处云南昭通地区腹心地带,这个城镇人口只有2万多的小山城,近些天来却因为一起案件成人们关注的焦点。刘女士在大关县经营着一个理发店,由于丈夫长年在外打工,她带着女儿小浴留守在这个小县城里。2013年8月24日,距离小浴的4岁生日只有3天,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天会成为这个家庭的噩梦。

刘女士出店门张望了一下,并没有见到孩子说的“疯子”,也就没有再放在心上,但是孩子又出去才一会儿就不见了。刘女士赶紧向邻居打听,有人告诉她,有个中年男子抱着小浴走了。

顺着邻居指的方向,刘女士跑到大关县扶贫办家属区,焦急地喊着孩子的名字。终于,在一栋住宅楼里头,隐约传来了孩子答应的声音,不一会儿孩子便光着下身哭着出现在楼梯间里。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性侵女童的嫌疑人为时任大关县编办主任的郭玉驰,在审讯中郭玉驰供述了犯案经过。随后大关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大关县法院于9月23日开庭审理此案。然而,这起案情并不复杂的案件,却在次日法院宣判后引起了轩然大波。

法院经审理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且奸淫未满十四岁幼女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郭玉驰归案后能主动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综合全案情节故作出此判决。

受害人家属认为,郭玉驰没有诚恳道歉,也没有进行经济赔偿,他们对判决十分不满,随即向公诉机关提出抗诉申请。而10月8日,大关县检察院经审查后答复,“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这一消息立刻传遍了这个小县城。

12月3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量刑尺度成为庭审的焦点。12月6日,大关县法院就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再审认为,原一审判决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是量刑不当。综合考虑原审被告人郭玉驰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以及其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方谅解的情况,将原审被告人郭玉驰犯强奸罪,改判有期徒刑八年。宣判后被告人未当庭表示上诉。

而小浴母亲认为,再审判决比期待中的刑期偏轻,受害人代理律师陈维镖表示,将根据家属意见考虑是否再向大关县检察院申请抗诉。

法律专家分析,按照现行法律,奸淫幼女属于普通强奸案件的“从重情节”并非“加重情节”,量刑尺度最高就是10年。这个案件由于没有法庭支持的“加重情节”证据和案情,法庭同时认定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情节,故作出8年有期徒刑的改判。

面对判决结果,小浴母亲刘女士表示,由于这个案子闹得沸沸扬扬,县城已经无法居住,为了孩子,他们暂时不考虑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对于这起案件“过山车”式的审理过程,业内人士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受害人代理律师、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镖实际上这个案件它不管是法律意义也好,还是社会意义也好,远远超出了这个案件本身,实际上这个案件的量刑的轻重,它是体现了法律对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决心和它功能的一个体现。

从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引发网民关注、县检察院“不予抗诉”带来各方质疑,再到上级检察机关抗诉、大关法院再审判决,此案经历了一连串的曲折。而如果没有媒体和公众的追踪和关注,这起案件会不会以“轻判”了事呢?正如专家所说,我们关注这起案件,并不只是关注判决的结果,而是产生这一结果是否依据了法律的原则和精神。

这一案件经媒体报道之后,也引起了网络舆论的一片哗然,不少网友认为,此案有对问题官员“从轻发落”的嫌疑,甚至质疑轻判郭玉驰背后是否有权力干涉的徇私枉法。

随后,小浴的父母提起申诉,10月14日,昭通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提出“未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作案动机卑劣,犯罪行为影响恶劣”三条理由进行抗诉。10月17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

而在再审开庭之前,小浴的父母却意外地接受了民事部分的庭外和解,接受郭玉驰15万元的经济赔偿。

按照现行法律,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案件中是明确不支持的,而小浴目前急需治疗费用,也正是基于这个考虑,小浴父母接受了庭外和解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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