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宣判重大毒品案 72名犯罪分子获刑  13-11-29     视频长度: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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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即墨普东刑事审判法庭集中宣判了9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2名毒品犯罪分子受到依法严惩。其中,徐强等4名犯罪分子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8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犯罪分子徐强,四川省成都市人,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2年5月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2年6月27日刑满释放后,仍继续从事毒品犯罪活动非法获利。8月至10月期间,他多次向山东诸城人王清龙、陈常友贩卖冰毒共计1465.3克,氯胺酮49.3克。后者将所购得毒品在青岛市销售。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强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决定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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