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市北法院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东港系列非法集资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除主犯刘迪等被公诉至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外,其他刘迪公司的部分基金经理、业务员等89人,均在今天的宣判范围内。
被告人苏军供述,她于2008年5月到东港公司工作,开始是业务员,2008年8月干部门经理,主要负责为前来投资的客户办理相关手续,直到2012年12月10日公司出事。
今天一审宣判的案件,共47案,是东港非法集资案的系列案件,被告人多达89人,法院经审理认定的犯罪数额达12亿元。除主犯刘迪等由聊城法院审理外,市北法院审理的各被告人都是以部门负责人、业务员的身份,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案在侦查阶段登记的投资人高达7000人,都是受利益驱使,将多年积蓄投资到东港公司及其相关联的基金公司,最终大多血本无归,损失惨重。就这样拆东墙补西墙,东港公司的资本雪球越滚越大,风险也越来越高,终于在2012年资金链断裂,资本大厦一夜坍塌。法院经审理了解到,东港公司的运作特征主要有三点:进行虚假宣传并许以高息、打着化妆品投资、石油投资、房地产投资以及企业上市等名目非法集资;犯罪方式呈现出传销式、家族化。许多被告人在亲友中培养业务员,上下线之间利益关系更加紧密。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2013年1至10月全市法院一审受理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达70件,几乎是去年的七倍。非法集资市场,暗藏隐患无数,法官提醒,市民投资时,一定要到有资质的单位,还要记住一句话,许诺的越多,风险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