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对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胡佳武,被治下三名公职人员窃听、窃照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李熠、杨凡、刘阳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三被告均表示将提出上诉。2012年2月底至3月初,三被告共同购置了窃听、窃照设备,安装到一台与胡佳武办公室同样型号的饮水机内,并由李熠、杨凡对胡佳武办公室的饮水机进行了替换。3月至10月初,对胡佳武进行了非法窃听、窃照。检方称,2012年10月17日,李熠将相关视频通过MP4播放给胡佳武看,同时向胡提出了解决三人政治待遇的要求。胡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