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的张龙前一阵应聘了一个工作,单位要求开据一个无前科的证明,张龙找到了辖区内的派出所。
哈尔滨市公安局民主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调出张龙的户籍档案,发现在重点人员分类这一栏中的确有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的记录。在全省违法犯罪人员系统的记录中还记载着,张龙在2004年6月23日到2005年3月23日被刑事拘留了,但让人奇怪的的是这个记录里的照片并不是张龙本人。
杨教导员解释说,当时的办案单位是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动力分局案件科,不过现在动力分局已经合并到香坊分局了,所以现在得找哈尔滨市香坊分局案件科处理。
经过查询,另外一个张龙当时是在哈尔滨市香坊看守所服刑的,科长说应该去香坊看守所查查,当时是哪个办案单位把这个人送进来的,就知道错误在哪儿了。
包警官说由于电脑系统前些天坏掉了,所以查询不到到底是哪个办案单位把这个张龙送进来的,但是他建议张龙去哈尔滨市道外分局户政科查查他的身份证号是不是发放的时候就重号了。
这些工作人员都觉得这事儿不是自己的责任,可你们毕竟是公安局的人,对一些程序更了解一些,自身出了错,却让一个无辜的人跑来跑去,让外人给你们寻找答案,这道理能说得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