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自2013年9月1号起,我市取消实际执行或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项,合并17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5项。
其中,取消的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教育部门的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费;公安部门的机场控制区域通行证工本费;财政部门的收费票据工本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珠算技术鉴定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训练费;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交通运输部门的公路占用补偿费;农业部门的《联合收割机牌证》工本费;卫生部门的妇幼保健档案IC卡工本费;海洋与渔业部门的渔港收费;渔业环境监测费;水产品质量检测费;残联部门的残疾儿童保育费、管理费、康复训练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转经营服务性收费的5个项目有:教育部门的艺术(业余)考级收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及鉴定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城市环境卫生费、城市绿化补偿费;质监部门的计量器具修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