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委:发展老龄事业 实现老有颐养  13-10-13     视频长度: 00: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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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市老龄委以“发展老龄事业、实现老有颐养”为工作重点,积极作为,创新发展,使全市132万老年人生活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老年节来临之际,我市又新增一处老年公寓。泽雨南京路老年公寓面积3200多平米,床位100多张,这也是我市由民间资本投资兴建的又一所现代化养老设施。目前,我市已有养老机构133家,床位19000张;农村敬老院115家,床位10000张。

2012年,市老龄委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养老机构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规定》,制定了《养老机构等级管理办法》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管理标准》,成立了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建立起政府管理和社会组织自治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全市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近年实现了“八连涨”,人均每月养老金达到2023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10元,惠及91.6万名老年人。

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长期护理、医疗专护和居家护理三种模式,解决了部分失能老人医疗护理的难题,填补了我国老年医疗护理制度建设的空白,并入选2012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

目前我市已有143家定点护理机构开展此项业务,近万名老年人享受长期医疗护理服务。此外,我市还分别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建立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有效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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