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还是我国《精神卫生法》自5月1日实施后的首个世界精神卫生日。《精神卫生法》从精神障碍患者“送、诊、治、出”四个关键环节保障其“自愿原则”,能有效避免“被精神病”。实施五个多月以来,目前情况如何呢?张永东,市精神卫生中心医教部主任:我们出院的通道非常顺畅,有些病人的病情恢复后可以出院了,但是家属不愿去接怕有麻烦,病人父母去世了,兄弟姐妹不愿管,出去没有处所。
医生介绍,院里有名患者四十多岁,五年前住进来的,当时有比较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之前治疗费用都是单位承担,后来患者家属与单位之间产生矛盾,单位撒手不管了。经过治疗,患者已经达到出院要求,他本人也有回家的意愿,但家属一直不来接。现在患者的所有费用都是医院负担。医生说,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大量患者长期占用医院的有限资源,也加剧了其他患者住院难。
“看病难、住院难、回家难、康复难、回归难”成为困扰精神病患者的难题。2013年卫生部门调查,我国现有1亿多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其中重度精神病人在1600万人左右。我市此前摸查发现约有2.3万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率达到16.33%。面对庞大的患者人群和有限的医疗资源,减少精神障碍疾病的发生,让患者合理地治疗康复迫在眉睫。除了院内康复外,目前我市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还处于薄弱环节。患者康复出院后如何被照顾?南方一些城市的做法值得借鉴。
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劳动力的重新组合,人口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导致儿童的行为问题、年轻人的心理卫生问题、老年人的精神障碍问题。目前,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范围更加宽泛,抑郁症、焦虑症、自闭症、酒精依赖等都已纳入精神疾病的范畴。尤其是年轻人面临工作、生活和情感的压力,如果抗压能力不够,很容易产生精神问题。
其实,许多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人来说,自身也很痛苦,他们最需要的就是家人和社会的理解与关爱。尤其是亲属,要给予患者多一些关心、鼓励、安慰,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这样会大大缩短患者的治疗时间,提高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