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长春凯旋路上的11路公交车总站调度室外,一辆11路公交车停在原地既不运营,也不开门让乘客上车,仔细一看,车里还支起了床铺,床上还躺着一名女子,这是咋回事呢?
上午十点,这辆尾号为6447的公交车停在马路边,车厢内放着一张折叠床,一名40岁上下的女子左腿绑着绷带,躺在床上。这位女士说,自己姓李,平时就坐11路车上下班。
9月3日下午四点多,她跟往常一样乘车回家,车行驶到清福街,不知什么原因司机突然刹车,她被甩出座位,摔在过道上。
后来她才知道,是一辆私家车跟公交车发生了刮蹭。发现自己腿部受伤后,公交车司机和私家车车主一起把她送到附近的医院。
入院后,公交车的司机和私家车车主一共垫付了六千五百元的治疗费,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她还是觉得膝盖伤处有痛感,9月20号,医院通知家属,之前交的医药费已经用完,如不继续缴费,医院只能给李女士停药。李女士马上联系了公交车司机张先生。
李女士说,自己在电话里,跟张先生反复强调,自家条件不好,没钱治病;可张先生坚持让她先行垫付医疗费。一气之下,李女士和家人带着折叠床,来到11路公交车终点。趁着司机休息的空挡,上了这辆公交车,支上了床铺。
随后,记者在11路公交车总站找到了司机张先生。张先生说,他确实是建议李女士先自行垫付医疗费,但从始至终,他都没说过不管李女士。
张先生说,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认定,私家车一方负全责,私家车车主已经对车损做了赔付,并且表示愿意承担李女士的治疗费用。
在现场,张先生电话联系了私家车车主,他表示,自己已经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需要李女士一家配合,希望能尽快和张先生、李女士一家一起协商解决问题。
律师表示,张先生让李女士自行垫付医疗费的做法并不过分,李女士事后可以凭收据到私家车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获得赔偿。但李女士把床放在公交车上,阻挠运营的做法,已经扰乱公共秩序,必要时,张先生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