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获悉,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再度调整,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
本次调整是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连续第四次提高。2008年度,我市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大约为人均90多元,2010年财政补助增加到人均120元,2011年增加到人均200元,2012年增加到人均240元,今年又将提高到人均300元。
同时,从2014保险年度起,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0元,调整后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下: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人每年5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1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730元。
2014保险年度个人缴费工作,大学生将从9月1号开始,其他参保人群将从10月1号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