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群体也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就是外来务工人员。7月11号,湖北籍工人李锦州在李沧一个工地工作时发生意外,右手拇指粉碎性骨折,恢复至少需要三个月。他想为自己讨一点赔偿,没想到费了半个月的工夫找了多个部门,还是没有下文。
中午,记者在四流南路的工地上见到了李锦州,他的右手拇指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拿东西几乎都靠左手。今年五月初,李锦州和十几位老乡来青岛务工,被一家劳务公司雇佣,安排到这个建筑工地干活,李锦州分在了钢筋组。
钢管掉落是由于木工组的工人操作失误造成的,很快,木工组的领班袁先生带着李锦州来到了中心医院治疗。
X光片显示,李锦州的右手拇指粉碎性骨折,恢复好的话至少需要三个月。中心医院给他先开了三天的药,让他每天来治疗。
在小诊所打了几天吊瓶之后,李锦州向领班袁先生提出了赔偿要求。
李锦州发现,袁先生支付了所有的医药费之后,就不再搭理他,他只好向袁先生的上级也就是劳务公司反映,但是对方的反应也很冷淡,一直说主要领导不在。李锦州拿出了一叠纸条,可以看出最近这半个月来,他一直为维权的事四处奔走。
期间,李锦州还拨打过市长公开热线。
看来劳动合同是维权的前提条件,但记者问了七八位工人,他们都说没见过劳动合同长什么模样,平时干活都是领班记下每人的工作量,完工时一起结算。
但就在工地的宣传栏上,就有一则《工人维权须知》,第一条就是:工人进入工地前,应与有资质的施工企业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雇佣李锦州等工人的这家劳务公司,为什么不安套路出牌呢?记者随后找到了这家劳务公司在工地上的办公室。
下午,记者又多次拨打安监管理处的电话,但一直是“暂时无法接通”。
李锦州说自己已经干了十几年建筑工人,都是干活拿钱,根本没想过要签合同,领班、工头、劳务公司,也都没有提过签合同的事,虽然规定就写在墙上,可从来没有真正落实。李锦州咨询了律师,得到的答复是,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想讨要赔偿确实比较困难。没有合同维权难的事,我们报道过多次了,希望老李的遭遇能够再次给其他务工者警示,也希望劳动部门能够好好查查这些不跟工人签合同的劳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