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做出一审宣判。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