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新市民纳入我市临时困难救助范围  13-07-01     视频长度: 0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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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制度》,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在青务工非青岛市户籍的新市民纳入我市临时困难救助范围。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后连续居住3年以上、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2年以上的非青岛市户籍的新市民,因遭遇火灾、水灾等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以及患大病、重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困难救助,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全年最高救助标准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至10000元,同比提高了150%。根据新出台的制度,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由原来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扩大到全市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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