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辉是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他常说的一句话是,要带着感情去做法律援助工作,不仅要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更要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抱着这种信念,房辉带领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不断扩大受援范围,细化服务内容,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房辉和潘孝利、刘璐夫妇算是老熟人了。2010年,潘孝利遭遇车祸受了重伤,肇事的大货车拒付医药费,一家人陷入困境。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刘璐拨通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
当时,我市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城市低保人员,刘璐夫妻并不符合条件。了解情况后,房辉为他们开通了绿色通道,帮助他们顺利拿到了医药费及赔偿款30多万元。让刘璐夫妻俩没想到的是,虽然案子结了,但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并未结束。
2010年,在房辉的主张下,我市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从社会低保人员放宽到了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并特别关注残疾人,在全市范围内为残疾人发放了法律援助联络卡。
目前在律援助中心,这样的求助电话平均每天要响起六、七十次。考虑到弱势群体更需要情感上的慰籍和尊重,房辉提出,要带着感情对待每一位求助对象,细心倾听、耐心解答、热心服务,同时建立起监督机制,来保证案件质量。仅2012年,法律援助中心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5800多件,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7000多万元,使得青岛法律援助“真情服务、秉法维权”服务品牌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