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房校长一审获刑13年6个月  13-06-21     视频长度: 0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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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受关注的海南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昨天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万宁市第二小学原校长陈在鹏、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工作人员冯小松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和11年6个月。冯小松表示不服,提出上诉。6名受害女生家长中有4人认为判决偏轻。下面,首先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案情:今年5月8日下午,海南万宁6名小学生集体失踪,连夜四处寻找无果。第二天晚上11点,4名女生在海口被找到,第三天上午10点,另外2名女生在万宁长丰镇一度假村被找到。经调查,这些女学生是被陈在鹏和冯小松分别带去开房,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那么,为什么是强奸未遂,而不是强奸既遂,两者性质和量刑有什么不同呢?

对于几名受害女生,专家表示,过度披露她们的信息,会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十一二岁的年纪,天真无邪,一校之长却带他们去开房,是什么扭曲了他的世界观,又是谁给了他这么大的胆子?或许,在违背师德背后,存在更合理的解释。另外,我们还要追问,小学校长带学生开房谁之过?师德问题?学生问题?家长问题?事件的发生显然不能归于单方面的缘由,此案折射出来的是更深层次的孩子教育问题。我们不得不承认,许多孩子缺乏基本的防卫意识,如果没有正确引导,他们很容易被学校外的花花世界所迷惑。学习不是全部,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不能再等,中小学应当自觉担起这一重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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