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用新技术生多胞胎、男女结扎均可休假、农村户口独生女中考可加分……昨天,武汉市公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关注。新版《规定》中,全篇没有任何“强制终止妊娠”、“必须绝育”等字眼。相比旧《办法》,新规明显有了进步,尤其是加大了独生子女的优待奖励和对失独子女家庭的保障力度。新规还明确,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都要按征收标准的2倍缴纳社会抚养费。这对社会上俗称的“未婚妈妈”、“小三”来说,生育后都将面临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