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科技、财政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将安排政策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培育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补助资金最高可达百万元。
据介绍,我市将在技术转移机构、市场、技术经济人、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四个方面进行补助,其中对经认定并通过考核的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20万-50万元不等的补助,获得国家级示范机构称号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经认定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技术合同服务机构,给予20万-50万元不等的补助;对经认定的综合类技术合同服务机构,给予30万-100万元不等的补助。对行业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经纪人培训和考试等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补助。凡是经过技术合同登记后的成果转化项目,根据合同金额给予20万-50万元不等的研发经费补助。
据介绍,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体系是我市创新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今后我市还将通过地方立法等措施,进一步发挥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等各方面的作用,搭建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商业化市场交易为机制、以中介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