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要说的这场纠纷,发生在房东与租客之间。都说俩好噶一好,可这两位正好调了个个,租客是一位公司总裁,可做法却不那么高档。
啥?公司总裁也会欠钱不还?原来,管女士在开发区长城花园A座,拥有一套近二百平米的复式房。偌大的房子,老是空着不住人,实在浪费。去年秋天,管女士通过中介,把房子出租给了附近的一家公司做员工宿舍。公司总裁付女士,亲自出面洽谈租房事宜。
当初,为了百分之百满足租客的需求,管女士可是下了血本的。
大房型,精装修。租期一年,每月2700。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承租方付女士,已缴纳上半年的房费,外加一个月的押金。半年之后,承租方应当提前30天缴清下半年的房费。然而,眼看已经到了四月份,房费的事儿,却始终一拖再拖。
一气之下,管女士把房客们赶出了家门。楼上楼下仔细检查了一番,顿时火冒三丈。这儿,还是俺之前精心装修的高档住房吗?
合约租房一年,如今刚过半年就变了卦。承租方那边儿,既拖欠房租,又糟蹋房子。管女士气不过,和大姑姐两人一起找到了付某某所在的公司。谁成想,讨钱不成反被打。事态升级,双方最终闹进了派出所。
为了2700块钱的房租,最终双方闹进了公安局。如此代价,实在不值。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堂堂公司总裁,经营冬虫夏草生意,难道连几千块钱的房租都交不起吗?一拖再拖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在派出所门口,记者见到了承租方,某公司总裁付女士。
一见面,付女士先给记者读了她手机里收到的三条短信。短信的发送者不是别人,正是房东管女士。
提起租房的事儿,付女士满脸委屈。第一,管女士俺从来没见过。第二,中介那边儿,俺也从来没去过。事实果真如此吗?
然而,付女士那边儿,依然坚持不改口。在她看来,虽说合同上的署名,的确是她本人。但这次租房,完全是出于对一位刘姓朋友的友情相助。
付女士反复强调,当初只是义务帮忙,代刘某某签署了合同。听到这儿,管女士纳闷了,公司市场部的负责人刘经理,竟然不属于公司员工?那么住在家里的那几位副总,又都属于哪家公司呢?
明明是付女士和那位刘经理的矛盾,为啥要将损失转嫁到房东身上,事到如今,付女士的态度依然强硬:拖欠的房租坚决不交,造成的损失,她会协调住宿的员工自行赔偿。而她口中的另一个当事人刘某某,人在哪里何时露面,谁也给不出一个准信儿。
最后记者也没弄明白到底该谁的事,难道双方只能这么互相不让步僵持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