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封面,我们来关注代孕,也就是俗称的借腹生子。由于与社会伦理道德相违背,我国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昨天,北京市一家打着香港“拂尘”集团旗号的代孕机构,被北京市卫生局查处。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代孕现象在广东的东莞、深圳两地,也是屡禁不止。
根据这家代孕机构出示的合同范本,子女出生后两个月内,如果发现重大缺陷,经鉴定为父母自身原因,父母必需无条件接收亲生子女,代孕中介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经鉴定为代孕妈妈的原因。孕中介退还委托方已经交付的所有费用,但委托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孩子是亲生子女的事实。但是专家认为,因为代孕行为本身就不合法,这个所谓的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在不孕不育的人群中,很多是由于女性无法排卵造成的,近些年,广东出现了违法地下供卵捐卵的市场,供卵者大多是高学历的年轻女性。
代孕捐卵黑市火爆,说明有巨大的市场需求,有人认为国家不应该完全禁止,而应该在严格的监管之下,支持这种非商业化的代孕。可是卫生法学界的专家一致认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政策,不应该开禁。
代孕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大多数国家都明令禁止,比如在法国,组织和策划代孕的医生和机构,将面临3年监禁和4.5万欧元罚款,瑞典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无效,生下孩子的妇女,就是孩子的母亲。但也有一些国家在严厉监管的前提下,允许非商业化的代孕,比如英国,自愿代孕是合法的,但是法律禁止一切商业性代孕和代孕中介。美国、西班牙和俄罗斯允许有偿提供人体组织,这些国家的年轻女性,甚至通过提供自己的卵子,偿还债务或是支付大学学费。但是所有这些,都是根据自己国家民族的特点和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所作出的决定,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代孕,也就是把女性的子宫出租,用于牟利,是一种有悖伦理的行为,而且通过代孕方式降生的孩子,一旦知道自己的身世,会对心理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代孕,无论双方是否签定了代孕合同,都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