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
《征信业管理条例》3月15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我国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删除。据了解,个人如果连续两次没有按时还款,就会被银行记录为不良信用记录,并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所有金融机构均可调用。如果市民有不良信用记录,银行会限制贷款。
我市开展市场价格巡查
全市市场价格巡查工作日前启动,巡查工作范围主要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停车场、长途客运站、宾馆、餐饮店、景区景点、加油站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将重点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六类价格违法行为。
青岛飞六城市更加便捷
记者从山东航空公司获悉,3月31号起山航将新增重庆经青岛至沈阳及青岛经南昌至珠海航线,厦门经青岛至长春航线由原来的每周4班增加至每天1班。另外,还计划逐步开发重庆经济南、青岛至日本、韩国国际航线。